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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我院因公出访每年按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出访计划,上报分管教育副省长和省外办审批。出访批次、出访人员和访问院校根据我校的国际合作工作情况及工作需要通过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每批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规定报批,并按要求和规定进行出访前公示,出访回来后公示出访总结。

2017年和2018年校领导共出访6批次: 2017年英国、爱尔兰团组,美国、加拿大团组,马来西亚、新加坡团组;2018年德国、波兰团组,马来西亚、泰国团组,澳大利亚、新西兰团组。与访问国家有关高校建立合作、深化教育合作关系,商讨合作项目实施细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