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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资助和奖励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学校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为规范研究生竞赛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竞赛导师,是指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且仅限于学校正式教职工;所称学业导师,是指参赛研究生的学业指导教师。

第二章 竞赛等级

第三条 根据赛事组织机构、参加规模、社会影响、学校需求等因素,将面向研究生参加的竞赛分为四个等级予以资助和奖励:

(一) 国际级: 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组织举办的世界范围的竞赛。

(二) 国家级: 包括国家各部委(局)及其直属机构,或国家一级学会、全国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举办的全国范围的竞赛,以及国际级竞赛的国内选拔赛。

(三) 省级: 包括省 (直辖市、 自治区) 级政府及其直属机构,或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学会、国家一级学会下属二级分会等学术组织举办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内竞赛,以及国家级竞赛的区域选拔赛。

(四) 校级: 仅限于我校举办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

(五) 其他不属于以上所列范围内的竞赛,学校不予资助。

第四条 各等级竞赛目录详见附件1。未列其中的,由相关培养单位在每年10月底前,将建议列入下一年度竞赛目录的申请报送至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审定所属等级并决定是否增列进目录。

第三章 竞赛组织

第五条 学校承办、组织研究生参加各类研究生竞赛由研究生处统一协调管理,各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第六条 研究生处负责全校研究生竞赛的统筹管理,包括:编制竞赛活动经费预算;管理竞赛活动经费;统筹协调竞赛宣传、校内培训和选拔;编制(更新)竞赛目录;整理和归档竞赛相关档案资料;修(制)订竞赛管理规章制度等。

第七条 各培养单位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指定专人全面负责竞赛工作;成立竞赛专家组,建设指导教师队伍;组织参赛研究生参加校内培训和选拔;在竞赛结束一个月内将相关材料数据、竞赛总结报送至研究生处归档;做好竞赛总结工作,宣传报道竞赛情况;制定各项奖励具体实施细则;报送须新增(修改)定级的竞赛相关材料等。

第八条 研究生须征得学业导师书面同意后,方可参赛,否则不予资助和奖励。

第四章 竞赛资助

第九条 为鼓励培养单位、教师和研究生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各类竞赛,提高研究生竞赛整体水平,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第十条 每部作品资助的参赛队伍中,竞赛导师限定为1人,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人。

第十一条 根据研究生报名参赛规模、学校发展需要,学校以专项资助形式给予支持:

(一)举办学科竞赛专项:设立由研究生处统筹用于每年一度举办校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或承办其他省级以上学科竞赛。

(二)学科竞赛参赛专项:对于系统性参加的目录内国内外大型竞赛,可通过申报设立专项资助。申请专项资助的参赛队伍,需于每年10月底前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资助申请表》,主要内容包含竞赛名称、主办方、参赛规模、影响力、已取得成果、经费预算及预期成效,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审定。

第十二条 对于连续3年成绩不理想的竞赛,酌情降低经费资助力度。

第十三条 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参赛研究生及竞赛导师的报名,训练、实验及技术开发等产生的耗材费,竞赛差旅费和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支付邮寄、资料复印等)。

第五章 获奖奖励

第十四条 奖金奖励: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大学生创业竞赛奖励审核及奖金奖励执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奖励办法(试行)》,除此之外的目录内各等级竞赛的奖金奖励按本条条款执行。


(一)奖励标准(单位: 万元)

奖项

对象

国际级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参赛学生

10.0

6.0

3.0

1.5

1.5

1

0.8

0.5

0.5

0.4

0.2

0.1

0.1

0.08

0.05

竞赛导师

10

3.0

1.5

0.8

0.5

0.2

0.1

0.08

(二)奖励原则: 同一作品在当年度不同赛事中获奖,按所获最高奖金奖励,且不可累加;同一申请人每年奖励次数上限为两次。

(三)申请人需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作品奖励申请表》,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后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定后,按学校财务规定发放。

(四)根据竞赛活动的规模以及影响力,具体奖励额度由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审定。

(五)培养单位可依据上述标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学分奖励: 硕士研究生参赛并获等级奖可直接获得“创新创业课程”学分。申请人需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经培养单位审核后报送至研究生处审定。

第十六条 招生名额奖励: 硕士研究生参赛并获等级奖,奖励其竞赛导师和学业导师所在培养单位一定数量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一)奖励标准:

奖项

对象

国际级

国家级

省级(赛区)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奖励培养单位人数

3

3

2

2

2

2

1

1

1

1

0

0

(二)奖励原则: 同一部作品在不同竞赛中获奖,按所获最高奖项认定,且不可累加;每个培养单位获得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奖励累计不超过4个。

(三)奖励时间: 硕士研究生招生奖励名额在作品获奖下年度,由研究生处一次性下拨。

(四)申请人需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硕士招生名额奖励申请表》,经培养单位审核后报送至研究生处进行认定。

(五)若竞赛导师和学业导师分属不同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奖励名额各按3:2的比例下拨,若下拨指标人数非整数,则按四舍五入处理。

(六)各培养单位负责制定分配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研究生参赛并获等级奖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指标,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具体评定细则。

第六章 经费管理与使用

第十八条 学科竞赛经费是学校用于组织在校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的专项经费。年度学科竞赛经费由学校依据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参赛规模、获奖成绩等动态支持。

第十九条 学科竞赛经费管理实行“总额控制、统筹管理、专款专用、限额报销”和绩效考核的原则。学科竞赛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财务制度,厉行节约,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条 培养单位依据当年参赛计划、参赛规模等情况,做好年度经费预算,报研究生处审核。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处依据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参赛规模、获奖成绩等情况,并结合培养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制定年度学科竞赛经费分配预案。

第二十二条 学校资助的参赛队伍,必须具有向竞赛主办方提交的作品。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通过瞒报、漏报、误报或夸大事实等手段,骗取竞赛资助或奖励支持;如出现上述情况,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以上资助和奖励条款,亦适用于以研究生为主、本科生参与的参赛队伍。

第二十四条 获得学校其它有关部门资助或奖励的参赛队伍,研究生处不再重复支持。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目录(2020年版)

序号

竞赛名称

竞赛类型

1

微软“创新杯”全球学生大赛

国际级

2

“英特尔杯”电子设计竞赛

国际级

3

IDEA中国辩论公开赛

国际级

4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家级

5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国家级

6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研究生组)

国家级

7

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

8

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国家级

9

中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

国家级

10

中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

国家级

11

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

国家级

12

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

国家级

13

中国研究生是人工智能创新大赛

国家级

14

中国研究生机器人创新设计大赛

国家级

15

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

国家级

16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

国家级

17

全国物联网应用设计大赛

国家级

18

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

国家级

19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研究生组)

国家级

20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国家级

21

全国大学生测量控制技术与仪器创新设计大赛

国家级

22

全国虚拟仪器大赛

国家级

23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国家级

24

“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国家级

25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国家级

26

中国高等院校设计艺术大赛

国家级

27

12335全国商务知识竞赛

国家级

附件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资助申请表

申请人


所属单位


手机


申请信息

竞赛名称


参赛作品


竞赛级别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竞赛年度


大赛介绍


主办单位


主办地点


学业导师、培养单位意见

学生一

姓名


学业导师意见:

£同意 £不同意

签名:

日期:

培养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公章

日期:

学号


单位


手机


学生二

姓名


学业导师意见:

£同意 £不同意

签名:

日期:

培养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公章

日期:

学号


单位


手机


学生三

姓名


学业导师意见:

£同意 £不同意

签名:

日期:

培养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公章

日期:

学号


单位


手机


学号


单位


手机


已取得成果


经费预算及预期成效


培养单位审核意见

培养单位负责人:

日期:

研究生处审核意见

研究生处主管领导:

日期:













说明:同一只参赛队只需填写表格一次,申请时需附以往获奖证书及组委会相关文件

附件3: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作品奖励申请表

申请信息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竞赛级别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竞赛年度


作品题目


获奖等级


申请奖励金额


我们同意按下述方式进行奖励分配。

申请人签字:竞赛导师 、 学生一 、学生二 、学生三

竞赛导师

姓名


申请奖励金额:

元(大写)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培养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公章

日期:

工号


单位


学生一

姓名


申请奖励金额:

元(大写)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培养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公章

日期:

学号


单位


学生二

姓名


申请奖励金额:

元(大写)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培养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公章

日期:

学号


单位


学生三

姓名


申请奖励金额:

元(大写)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培养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公章

日期:

学号


单位


研究生处审核信息

经审核,该竞赛属于_______级研究生学科竞赛,________奖励政策,________按照申请人申请的分配进行奖励。

经手人:

研究生处主管领导: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同一只参赛队只需填写表格一次,申请时需附获奖证书及组委会相关文件

附件4: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申请信息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竞赛级别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竞赛年度


作品题目


获奖等级


学生一

姓名


学业导师意见:

£同意 £不同意

签名:

日期:

培养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公章

日期:

学号


培养单位


认定课程


学生二

姓名


学业导师意见:

£同意 £不同意

签名:

日期:

培养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公章

日期:

学号


培养单位


认定课程


学生三

姓名


学业导师意见:

£同意 £不同意

签名:

日期:

培养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公章

日期:

学号


培养单位


认定课程


研究生处审核信息

经审核,_______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和奖励办法》中的相关规定,________以上学生免修相关课程。

经手人:

研究生处主管领导:

日期:










说明:同一只参赛队只需填写表格一次,申请时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组委会相关文件

附件5: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硕士招生名额奖励申请表

申请信息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竞赛级别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竞赛年度


作品题目


获奖等级


申请奖励数量


我们同意按下述方式进行各名额分配。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一 、申请人二 、申请人三

类别

£竞赛导师

£学业导师

申请奖励数量: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培养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公章

日期:

姓名


单位


类别

£竞赛导师

£学业导师

申请奖励数量: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培养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公章

日期:

姓名


单位


类别

£竞赛导师

£学业导师

申请奖励数量: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培养单位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单位公章

日期:

姓名


单位


研究生处审核信息

经审核,该竞赛属于_______级研究生学科竞赛,________奖励政策,________按照申请的分配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奖励奖励。

经手人:

研究生处主管领导:

日期:










说明:同一只参赛队只需填写表格一次,申请时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组委会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