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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就业跟踪调查及反馈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了解毕业生对学校就业指导服务满意情况,不断改进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以便为同学们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加强学校与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我校教育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及就业反馈制度,目的是通过了解我校各专业毕业生对自身就业满意程度、对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满意程度,不断改进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以便为同学们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通过加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了解我校毕业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后的思想品德状况,专业技能情况,专业知识运用及各方面能力培养的发挥情况,适应工作程度等等内容,来检验是否达到了解我院教学质量水平,以便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开设课程,有针对性地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条   跟踪调查的对象为我校各专业往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 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及就业反馈体系主要包括对就业指导服务满意度、毕业生对就业满意度、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评价内容。

第四条  就业跟踪调查及就业反馈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问卷调查:以抽样调查的方式选择不同专业毕业生,选择不同层次、不同系统的用人单位,通过内容统一的调查表,向广大毕业生,用人单位领导、人事部门、具体业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等调查毕业生相关情况。

    2.走访、座谈: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详细了解毕业生对就业的满意程度、了解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存在的问题,了解毕业生在用人单位表现情况,以及对学校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电话调查:通过电话的形式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进行调查。

4.网络调查:通过E-mail、毕业生QQ群等方式进行网上调查。

第五条  调查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日常调查

1.统一调查。毕业生对就业指导服务满意度调查与反馈应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生对就业满意度、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各二级学院利用寒暑假等时间,组织专人,通过问卷和走访等形式,重点调查毕业一年后毕业生的相关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发放毕业生质量调查问卷并回收,调查比例不少于当年毕业生的30%

2.随机调查。利用校友会、优秀毕业生来校讲座、各用人单位来校举办校园宣讲会和招聘会等进行调查。

(二)专题调查

3-5年,由学校组织专题调查,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第六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调查问卷的设计、实施方案的制订、收集跟踪调查及反馈的相关材料,整理成报告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开展本院的毕业生跟踪调查及反馈工作(包括调查问卷的派发、回收及统计),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内容。各二级学院成立由二级学院领导负责,教学、学工、就业人员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跟踪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上报工作。

第八条 每年8月底前,各二级学院将本院本学年度的毕业生跟踪调查及就业反馈情况以报告的形式交招生就业办公室;每年10月底前,招生与就业办负责将全校的调查结果以及对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呈递给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以起到服务教学、促进教改、完善管理的作用。

第九条  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