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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初步核实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执纪审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关于规范高校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凡需要进行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应成立核查组,制定初步核实工作方案,填写《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初步核实呈批表》(附件1),报学校纪委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开展初核工作时,核查组经批准可采取必要的措施收集证据:

(一)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需做好谈话记录;

(二)要求相关组织、部门或个人作出书面说明;

(三)查阅、调取、复制相关文件资料等。

三、初核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附件2),按照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报学校纪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必要时向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四、经初步核实,除拟立案审查之外,拟以其他方式处置中层领导班子及干部,以及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干部问题线索的,应填写《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线索处置情况报告表》(附件3),经学校纪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送上级纪委监委。

五、经初步核实,拟对作出立案审查的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学校纪委应当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

 

附件:1.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初步核实呈批表

2.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3.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线索处置情况报告表 

 

附件1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初步核实呈批表

 

线索来源

被反映人

性别

年龄

民族

单位职务

反映的

主要问题

承办部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领导批示

附:反映材料  

附件2        

关于反映XX(单位、职务)XX(姓名)

XX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XXXX

第一部分:被核查人的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反映的主要问题;

第三部分: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

1.……

2.……

3.……

第四部分:存在疑点;

第五部分:处理建议。

                                  

 

 核查组:(核查组全体成员签名)

                        

 


 

附件3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线索处置情况报告表

填表单位(盖章):                                                        审批人: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线索

来源

反映的主要问题

处置

方式

处置理由和

办理进展情况

线索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注:1.反映的主要问题,应填写具体。2.处置方式包括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四种。3.处置方式为“初步核实”的,还需填写初核方式,包括直接核实、委托下级纪委了解查询两类。4.处置方式为“谈话函询”的,还需填写谈话函询方式,包括发函由被反映人作情况说明、纪委领导同志与被反映人谈话、请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与被反映人谈话等三类。5.处置方式为“了结”的,需同时提交初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