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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文号:广师大〔2019〕317号,施行时间:2019年7月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图书馆是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为规范学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和管理,保证图书馆建设和发展目标的实现,使图书馆能够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提供高质量的文献信息服务,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献资源管理工作实行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指导下的图书馆馆长负责制,对全校文献信息资源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三条 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包括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和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资料室的文献信息资源,所有文献信息资源均纳入图书馆使用的深圳大学图书馆信息管理集成系统(SulcmisⅢ)(以下简称,图书馆信息管理集成系统),由图书馆负责加工,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决定存放地点,可存放在图书馆也可以存放在二级学院(教学部)资料室。

第四条 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主要是指购买、接受捐赠的所有文献,其文献类型包括纸质文献(含图书、期刊、报纸)和数字资源(含图书馆购买、自建的数据库、光盘及音像资料)。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 文献信息资源采购

第五条 根据学校的经费安排,文献信息资源采购采用图书馆集中采购和各二级学院分别采购两种方式。

第六条 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负责纸质图书、纸质报刊及数字资源采购工作,编目部负责纸质图书的编目和加工工作,期刊部负责纸质报刊的编目和加工工作,信息咨询部负责数字资源的加工及推广工作。

第七条 纸质图书的采购

本办法涉及的纸质图书为普通图书,不包括古籍善本。图书馆采购人员应根据学校发展、馆藏资源情况和馆藏体系规划制定年度文献采访计划,经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一)采购原则

符合知识产权法;在保证特色、重点及新兴学科专业的基础上,适当兼顾通识类图书。

(二)复本控制

纸质图书采购以增加品种、降低复本量为原则。

(三)采购组织

纸质图书采购以图书馆采访人员采购为主,学校师生参与采购为辅。采访人员需要随时把握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情况,要保持与各学科专业教师的沟通联系,做好相关专业的采购计划,尽量避免误选、漏选、选重和复本失当的错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通过网站、电子邮箱、图书采购推荐系统随时收集读者的意见和需求。

(四)采购方式

按照国家、广东省、学校招投标和采购的相关政策及规章制度,纸质图书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零散采购等方式。

(五)验收结算

    根据签订的合同条款对采购的纸质图书的数量、质量、加工、数据、服务等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报账结算手续。

第八条 纸质报刊的采购

图书馆纸质报刊采购人员要根据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核心期刊目录等情况制定年度报刊采访计划,经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一)采购原则

符合知识产权法;在保证特色、重点及新兴学科专业的基础上,重点订购核心期刊,适当兼顾通识类报刊;注重与图书馆数字资源的补充,同时结合各校区专业特点,避免重复订购;注重报刊的连续性、完整性,确保馆藏报刊的系统性。期刊采购以集中订购为主,交换、受赠为辅。

(二)复本控制

期刊实行单一校区内单一复本制度,少量报纸单一校区内原则上不超过2份,人大复印资料各专题全馆集中订购1份。

(三)采购组织

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负责统筹协调各校区报刊订购工作。期刊采访人员需要随时把握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情况,要保持与各学科专业教师的沟通联系,做好相关专业的报刊采访计划。选购时应尽量避免出现误选、漏选、选重和复本失当等情况。

(四)采购方式

按照国家、广东省、学校招投标和采购的相关政策及规章制度,报刊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零散采购等方式进行。

(五)验收结算

签订供货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支付报刊订购款,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报账结算手续。合同供货期内,逐批验收订购的报刊,催补缺失报刊,监督投递服务质量;合同供货期结束后,撰写验收报告。

第九条 数字资源的采购

此处的数字资源采购,主要是各种数据库的采购,光盘和音像资料的采购与纸质图书相同。

    (一)采购原则

1. 学术性原则。图书馆采购的数字资源主要以满足师生的教学、科研、学习需要的学术资源为主。

2. 适用性原则。数字资源采购要符合馆藏整体发展规划,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向重点学科倾斜,兼顾其它学科。

3. 系统性原则。数字资源的采购要注意纸本文献信息资源和数字资源的互补;要注意各学科间的平衡;要注意全文数据库和索引数据库的互补。

4. 经济性原则。注重“投入”和“产出”效益,在利用率评估的基础上,确定采购方案。

5. 合法性原则。采购商用数据库要遵守知识产权法。

(二)采购方式

1. 外文数字资源主要依托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简称CALIS)的华南中心,参与集团采购。

2. 中文数字资源主要参加广东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的联合采购,在广东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图书馆数字资源政府采购部门协议供货文件的基础上,再进行校内谈判,确定最终采购价格。

3. 未列入广东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图书馆电子资源协议供货目录的数字资源,需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商业谈判或竞争性谈判后,直接向供应商采购或通过代理公司采购。

(三)采购流程

数字资源采购一般都遵循“试用-论证-采购-验收”的流程。

1. 试用。图书馆拟订购的所有电子资源均进行3-6个月的试用,并定期分析试用情况及用户反馈。

2. 每年的数字资源采购方案,均需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图书馆工作委员会讨论,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数字资源采购方案,超过50%(含)以上委员同意购买的数字资源方可进行采购。

3. 投票通过的数字资源均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4. 每年都对所采购的数字资源按照合同服务条款进行验收,并进行使用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及评估结果作为数字资源续订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文献信息资源加工

第十条 纸质图书的分编及加工

(一)纸质图书验收

所订图书到馆后,由验收人员对图书的数量、质量、价格等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订单、到货清单和图书三者是否一致,图书的质量、数量是否达到入藏要求,价格是否有误等。

(二)纸质图书分编

1. 分类标准

纸质图书分类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为分类依据。

2. 著录标准

纸质中文图书是在图书馆信息管理集成系统中按照CNMARC格式进行著录。各字段的著录以《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和CALIS数据著录格式为标准。书次号使用流水号。

3. 为保证分编工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特制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图书馆中文图书分编著录细则》。

(三)纸质图书加工

对已验收分编的图书,要统一进行条形码、磁条、书标、保护膜的粘贴,并加盖馆藏章。

(四)图书典藏

典藏人员负责核对每批加工分编完毕的图书,并根据各校区、借阅区、书库的功能进行图书分配,在图书馆信息管理集成系统中设置相应典藏地点,并填写图书馆藏分配单。分配完毕后,与各校区、借阅区、书库进行交接。典藏人员还应定期完成典藏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纸质报刊的分编及加工

(一)纸质报纸的加工

到达图书馆的所有纸质报纸,均应在《报纸登记表》上登记,如遇缺漏现象,应及时催促供应商补齐。所有报纸均在到达当日提供阅览。

对于需装订保存的报纸,必须按照版次和日期理顺,并根据厚度,以半月或一月为周期送去装订,装订完毕验收合格后,移交合订本书库。

    (二)纸质期刊的加工

1. 现期期刊的分编和加工

现期期刊到馆后,应该及时加盖验收章,然后在图书馆信息管理集成系统中的期刊管理子系统中进行登到,所有现期期刊的封面上均需标识索取号、排架号,在三日内提供读者阅览。

对于新增期刊,在系统“新增目录”中进行重新著录,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进行分类并给出索取号、排架号。

2. 合订本期刊的分编和加工

图书馆的现期期刊,每年都要进行集中装订,装订后的期刊,统称为合订本期刊。

(1)纸质合订本期刊的分编及典藏

先对拟分编期刊进行查重,避免出现同刊异号的情况。期刊分类依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第五版),鉴于期刊的特点,一般分到二或三级类目。

按照图书馆信息管理集成系统的期刊管理子系统中著录相应字段,依据为《中国机读目录通讯格式(CNMARC》,《中国机读目录使用手册》。

    分编完毕的合订本期刊,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移交到相应的典藏地点,同时打印清单,办理交接手续。

(2)合订本期刊的加工

图书馆的合订本期刊交由专业的装订公司进行装订,一般采用平装方式。在封面上需用规范模板印刷刊名、年份与合订本起止期号、缺期情况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图书馆字样;在书脊上除了封面内容外,还需印刷索取号。所有合订本期刊均需安装磁条,贴条形码和透明胶。

第十二条 数字资源的分编及加工

(一)随书光盘和音像资料的分编和加工

1. 随书光盘著录

配有光盘的图书,光盘随书著录。

2. 随书光盘加工

由加工人员将光盘装入光盘袋,分别在光盘和光盘袋上书写对应图书的索书号,做出清单,与图书一起送入各典藏地。

3. 数字资源的加工

图书馆所有的数字资源均在图书馆主页的数字资源栏目下集中揭示。为了方便利用,主要采用以下分类方式: 

(1)按照数字资源名称首字母分类;

(2)按照数字资源文种分类,分为中文和外文;

(3)按照资源类型分类,分为数字图书、数字期刊、学位论文、会议论文、年鉴、专题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开放获取(OA)资源、自建特色数据库等;

(4)按照访问方式分类,分为本地镜像访问和远程链接访问;

(5)对有多种访问方式或访问地址的数字资源将逐个列出,并进行备注说明。对每种数字资源提供资源简介,部分资源还提供培训课件下载。

         

第四章 文献信息资源利用

第十三条 图书馆的纸质文献存放在各校区的图书馆内,读者需携带有效证件进行借阅。图书馆的数字资源在图书馆网站上揭示,在校园网范围内全年、全天候对读者开放,部分数字资源可提供漫游服务,读者需向图书馆提出申请;部分数字资源可以通过VPN或注册认证账号的方式在校园网外进行访问;移动图书馆可以通过移动终端设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进行访问使用。

第十四条 文献信息资源借阅凭证

图书馆所有资源向读者开放,读者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园卡、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图书馆借阅证、广州高校图书馆联盟借阅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美术学院联盟图书馆通用借阅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星海音乐学院联盟图书馆通用借阅证,利用图书馆的资源。

第十五条 文献信息资源借阅期限

    (一)为了提高纸质文献的利用率,除古籍文献、工具书和特藏文献不提供外借服务外,图书馆对不同类型文献规定的借阅期限如下:

读者类型

借阅量(册、张、台)

借期(天)

续借次数

图书

 合订本期刊

光盘

图书

合订本期刊

光盘

图书

合订本期刊

光盘

教职工

50

3

5

180

7

3

1

0

0

研究生

30

3

5

180

7

3

1

0

0

本、专科学生

30

3

5

60

7

3

1

0

0

非编教职工

5

3

5

60

7

3

1

0

0

(二)对于逾期未归还的文献,图书馆将从超期之日起收取超期费,其中图书0.1元/天/册,合订本期刊0.5元/天/册。如遇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开学两周内归还,不计算超期。

图书馆信息管理集成系统和移动图书馆在读者所借图书到期日前三天,会根据读者提供的邮箱或手机号码,发送“图书到期提醒”信息。

    (三)为鼓励读者尽量使用图书馆网站的光盘下载系统,图书馆对光盘外借,收取外借费0.5元/天/张,超期未归还的光盘,按照0.1元/天/张收取超期费。

    (四)对于恶意下载数字资源的读者,图书馆会发出警告通知,如无效,将封闭该IP地址对数字资源的使用。

第十六条 文献信息资源丢失、损坏赔偿

为保证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源的完整性,对于丢失和损坏的纸质图书和合订本期刊,读者可自行购买相同的版本进行赔偿。对于无法购买到的文献,赔付标准如下:

(一)丢失赔偿

1. 古籍、孤本及1976年之前出版的馆藏文献赔付标准,由采编部、特藏部商议赔付方案,经图书馆馆务会议讨论决定后执行。

2. 1977—1989年出版的图书,按照原书价的30倍赔偿。

3. 1990—1999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10倍赔偿。

4. 2000年至今出版的图书,根据馆藏图书的复本数确定赔付倍数,1-3册复本赔付原书价的10倍,4-7册复本赔付原书价的5倍,8册复本以上赔付原书价的3倍。

5. 以整套计价的多卷图书,遗失如不超过整套册数的一半,按整套书价的3倍赔偿,否则,按整套书价的5倍赔偿。

6. 外文原版图书、国内影印图书,按照订购时支付的外汇价折合人民币的原书价的5倍赔偿。

7. 国内出版的现期期刊,遗失一册,按全年价格的3倍赔偿;国内出版的合订本期刊,按照全年价格的3倍赔偿;外文现期期刊和合订本期刊丢失,则按照订购时支付的外汇价折合人民币全年价格的5倍赔偿。

如丢失纸质文献未挂失,借书超期费会合并计算。另外,每册纸质图书须交纳加工费3元/册,合订本期刊交纳装订和加工费8元/册,遗失随书光盘须交纳加工费5元/张。

(二)损坏赔偿

读者须爱护所借文献,对于损坏文献的,读者须进行赔偿,具体标准如下:

1. 如人为原因造成图书(期刊)散页、缺页、划线、圈点、批注、涂画、被水浸泡等,在不严重影响图书使用的情况下,可以擦除或修补、复印,在口头劝告无效的情况下,收取污损费1元/页,每册书不超过5元;严重破损的,按照丢失赔偿。

2. 丢失或损坏条形码,收取工本费3元/条。

3. 光盘轻微污损但不影响正常使用,按照5元/张赔偿;盘片损坏严重,无法使用的,按照丢失赔偿。

 

第五章 文献信息资源捐赠

第十七条 接受各类文献的捐赠,是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接受捐赠的部门是图书馆特藏部。接受捐赠后,图书馆将在主页定期公布捐赠者名单及捐赠书目,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纪念证书以示感谢和鼓励。

第十八条 文献信息资源捐赠范围

(一)具有学术和收藏价值的、符合学校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的文献。

(二)具有典型的广东或岭南特色的文献,包括图书、期刊、内部发行资料、图片、音像资料等。

(三)各类科研报告、学术会议文献、调查报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非正式出版的文献。

(四)我校师生、校友的学术著作、日记、笔记、自传、信件、手稿、艺术作品等。

(五)研究我校及我校师生、校友的学术文献。

(六)反映我校历史和现状的年鉴、手稿、照片、报纸、讲义、信函、日记、画册、音像视频等资料。

(七)古籍、善本等。

(八)下列文献不属于接受捐赠的范围: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不符合图书馆馆藏建设发展的文献。

第十九条 捐赠文献的管理

(一)对受赠的文献,经图书馆采购人员甄别后,按“入藏”和“不入藏”两种方式处理。受赠文献一经接收,除特别约定外,所有权归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二)入藏图书在书名页加盖 “捐赠章”,注明捐赠人姓名和捐赠日期,在图书馆信息管理集成系统的著录字段中标注捐赠者信息,正式进入图书馆信息管理集成系统。

(三)对于“不入藏”的文献(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图书馆可自行处理,具体原则如下:

1.图书馆已有馆藏,且复本在5册以上的图书,将转赠有需要的本校师生或其他图书馆;

2.捐赠范围之外的文献,不入藏。图书馆将进行转赠或其它处理。

(四)对于下列文献,图书馆将设专架(柜)收藏:

1. 捐赠达到一定的规模(累计捐赠1000册以上);

2. 珍贵稀缺的文献典籍捐赠;

3. 连续完整的系列出版物,如年鉴、丛书、多卷书等。

第二十条 文献信息资源捐赠方式

(一)少量和零散捐赠。捐赠者可直接到图书馆特藏部办理相关事宜。

(二)大批量捐赠。由图书馆派员上门接收,经整理后,将捐赠清单和证书送(寄)给捐赠者。

(三)根据捐赠者意愿,捐赠者可在文献扉页签名、赠言。

 

第六章 文献信息资源退出

第二十一条 图书馆的纸质文献,由于借阅量和借阅方式的原因,数字资源因供应商、预算经费、利用率偏低或学科专业变化等原因都会出现退出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文献丢失

文献丢失分为赔款丢失、馆藏丢失、带走丢失三种。

(一)赔款丢失

读者丢失的文献做赔偿处理后,图书馆信息管理集成系统会自动将丢失文献的馆藏状态记录为“剔丢”。

(二)馆藏丢失

因不可抗因素造成馆藏丢失的,进行资产注销。因偷盗造成文献丢失,或搬迁过程中丢失,或经多次盘点不在架,经查明后确认丢失的,作挂失处理;前述原因的馆藏丢失率超过2%的,需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带走丢失

读者因离职、离校借阅滞留没还,经努力不能追回的图书,馆藏地点调整到“挂失书库”。

赔款、丢失、带走的文献应定期制作清单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从固定资产中核销,核销清单要一式二份,图书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留一份。

第二十三条 文献信息资源剔旧

鉴于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现状,暂不制订常规的文献剔旧制度。仅对由于自然灾害、虫害等造成破损严重的文献进行剔旧。

对于进行剔旧处理的文献,需列明清单,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批准后,在图书馆信息管理集成系统中,将其馆藏状态标注为“注销”。

第二十四条 数字资源退出(停止订购)

(一)有本地镜像的数字资源保留原有镜像数据,在图书馆网站仍提供镜像地址供读者使用。

(二)对于停止订购的远程访问数字资源,将在图书馆网站后台禁用,也将不会在资源列表中显示。

第七章 文献信息资源管控

第二十五条  在图书、期刊、报纸及数字资源等的采购及验收过程中,需对防止违禁出版物进入图书馆严控把关。违禁出版物是指内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出版物。

第二十六条  在接收社会各类文献捐赠时,需对捐赠文献进行鉴定,确保捐赠文献合法、可用。通过邮件寄送图书馆的文献资料,需交由“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评估小组”甄别其合法及可用性。一经发现违禁出版物流入馆内,一律全部上缴,就地销毁。

第二十七条  督促图书馆保安做好门禁管理,限制校外人员进入图书馆,避免不法分子进入传播违禁出版物。一经发现传播违禁出版物人员,立即移交学校保卫处。

第二十八条  定期对各校区图书馆的书库开展清理审查,严禁违禁出版物进入图书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