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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员工作职责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员工作职责

(文号:广师大〔2019〕628号,施行时间:2019年12月15日)

 

第一条 教务员(含教学秘书)工作直接影响教学正常运转和教学管理的质量。教务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做好各项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条 教务员的任职资格

(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具有全日制大科以上学历,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

(二)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办公操作技能,通过教务处、人事处审核。

(三)熟悉教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教务员在学校教务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受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工作负责人的直接领导。

(一)执行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1.协助分管教学的学院(部、中心)领导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下学期各专业各年级的开课计划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按照教务处规定的时间报教务处;负责编排本单位课表,将开课的教学任务下达教师,并做好有关报表的填写、收发、汇总及录入。

3.将教学管理部门汇编审定的课程表发给师生。

4.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了解教师、学生上课的情况,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按教务处的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停课、调课和补课手续。

5.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有关教师、专业、课程名称等信息的录入和更新。

(二)学生学籍管理

1.负责学生的入学注册,统计学生的注册情况,学生人数变动统计,填发学生证。组织学生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学籍表》。

2.进行学生学籍审查和处理,办理学生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等和学生奖惩的报审、登记、通知、存档等工作。

3.编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的名册,并上报、审核和存档。

4.负责办理选修、重修、辅修、旁听、进修等手续。

(三)考务及学生成绩管理

1.制定各班级的期末考试安排表,落实监考教师,将考试安排通知有关的师生。

2.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负责向任课教师收集试卷,并监制、保存、发放试卷。

3.审查学生考试资格,办理缓考手续。

4.安排考试不及格学生的补考或重修,准备有关考试卷。

5.及时收集和整理学生各科考试成绩,协助任课教师做好成绩的计算机录入工作,打印毕业生成绩表。

6.协助教学主管部门做好大学英语、计算机水平考试等统考课程的考务工作。

(四)教学档案管理

1.收集各种教学信息,管理好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工作总结、教学进度表、教师任课表、教学质量调查表、听课评议表等教学文件。

2.各班级排课、考试、学籍等的建档、归档、保存。

3.每一专业班毕业后,负责将该班学生的成绩表、鉴定表等档案材料移交给校档案室或教务处。

(五)教材征订工作

1.及时准确填报预订教材的清单交教材管理部门。

2.及时通知教师和学生领取教材。

第四条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务员工作职责》(广师院2016391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施行相关制度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第五条 本文件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