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学校制度 >> 教学篇 >> 正文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为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更好地了解与掌握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检查的作用,以此促进我校教学质量、教学水平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产生与设置

学生教学信息员采取自愿报名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学院各班级选派1名。

二、条件与要求

1.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树立主动热情、不怕麻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工作理念。能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珍惜自我锻炼的机会,自觉加强能力培养。

2.服从工作安排,坚持原则,遵守工作纪律,及时了解反馈本班级教学信息及管理动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三、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

2.作好教学管理信息的上传下达,定期与所负责年级的各班学习委员联系,了解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动态以及所在学院(部)的教学管理等情况,公正客观地反馈各类信息。

3.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每个月25日到30日(寒暑假除外)登陆学生教学信息平台填写表格反馈本月的工作情况。包括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的学习动态,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褒扬先进,反映问题。

4.按时参加教务处定期召开的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

四、管理办法

1.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学院推荐,教务处聘任和管理,每届两年。

2.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安排。

3.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由各学院和教务处负责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学生综合测评。

五、奖励与表彰

1.每学年初评选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学生教学信息员评优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七、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之前发布施行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中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原《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广师院〔2016〕39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