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 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教材规划与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校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反映学校高水平的科研和教学研究成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材规划与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教材规划与建设工作包含教材规划、教材编写、教材选用及教材研究与评价等。
教材规划与建设应推进马克思主义学术话语体系创新,鼓励教师编写高水平教材,坚决抵制传播错误观点的教材进入课堂,打造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教材体系。
第三条 本办法中规划教材是指适用于学校本科使用的各种形式(文字、电子等),并列入学校规划和计划的由本校教师担任主编的立项教材。
本办法中优秀教材是指近期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使用的教材。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 学校党委对学校教材工作负总责。
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材规划与建设,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和管理规定;指导和协调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小组;指导境外教材的引进工作;负责学校规划教材的立项招标和评审工作;组织学校教材评估和优秀教材评奖工作;指导教材选用、研究和评价工作等。
第五条 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小组负责教材规划与建设,具体任务包括:研究、制定本单位教材编写规划,负责向上一级推荐优秀教材,指导本单位教材选用、研究和评价工作等。
第六条 教材建设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要定期组织制定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要紧密结合学校教学改革的实际,以提高教材质量为核心,优化选题,遴选编者,保证重点,择优选用。
第七条 教材建设实行学校、学院(中心)两级管理。
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教材建设规划,对教材的编写、选用、研究和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教务处是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小组应按其承担的任务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第三章 教材规划
第八条 学校定期组织教材选题立项工作,发布教材建设立项申报通知。由编者填写申请书,教学单位负责审查推荐,通过资格审查的选题,由教务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选题,由学校审核后即为规划教材选题。
上级规定必须使用全国统编教材、指定教材的,非经上级批准,不得校内编写教材。已有全国优秀统编、规划教材的,必须严格控制校内自编教材。
第九条 规划教材选题的重点是基础课(含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有一定特色的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的教材,或充分体现学校服务产业、引领职教定位的职业教育教材,鼓励和优先支持以下类型教材建设。
(一)与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相配套,反映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内容与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最新成果,体现学校学科和专业优势、特色的教材。
(二)依托学科优势特色,瞄准国家、区域战略需求和学科前沿发展方向,呈现“新工科”“新文科”“新师范”建设成果,服务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的教材。
(三)深化产教融合、强化校企合作,反映经济社会和产业、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体现协同育人模式创新的教材。
(四)适应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需要,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五)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教材;体现服务产业、引领职教办学定位,凸显先进职业教育理念,体现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标准的教材。
第十条 规划教材的主编原则上由学术造诣深的专家、教授承担,并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申请书》履行各项条件,应按计划认真完成教材的编写工作。教学单位应创造条件支持编写者完成教材的编写工作。
第十一条 规划教材初稿完成后,由教学单位组织初审并写出评审意见,然后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对上交书稿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检查是否达到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中所提出的各项目标,必要时可采用审稿会形式。评审合格后,由教材主编或项目负责人组织落实出版工作。
第十二条 规划教材由学校统一批准出版事宜。教材经出版单位审核同意出版后,由编者、出版社、教务处三方面签订教材出版合同,各方须严格遵守合同中有关条款,以确保教材按时、按质量出版与发行。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十三条 教材编写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十四条 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十五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
主编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第十六条 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建立学校教材周期修订制度,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第十七条 加强教材编写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优秀编写人才;支持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加强与出版机构的协作,参与优秀教材选题遴选。
第五章 教材审核
第十八条 学校坚持凡编必审。对本校组织编写的教材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
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第十九条 教材审核人员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和一线教师等。学校组织教材审核时,组织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参加。
审核人员须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客观公正,作风严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
实行教材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第二十条 教材审核采用个人审读与会议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经过集体充分讨论,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第六章 研究与评价
第二十一条 大力开展教材研究工作是不断提高教材编写及选用质量的保证。教材研究工作包括:对各专业培养人才的基本规格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研究;教材内容及体系的研究;新版教材的推荐、评价;教材编写及使用经验交流;对国外大学教材的研究与评价;教材管理的研究。
第二十二条 学校加强对选用教材的全面质量管理。定期推荐本校的优秀教材参加全国优秀教材评奖工作。学校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大力开展教材评价工作,使教材质量评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十三条 教材评价的对象包括学校正在开课的所有必修、选修课程教材以及校内讲义。每学期的课程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都要组织对本单位课程选用的教材进行集体评价,评价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存档,并作为下一学年教材选用的重要依据。对于教学效果欠佳、反映不好的教材,各教学单位不得继续选用。
第二十四条 教材内容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统一,坚决杜绝有悖于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教材进入课堂。在此基础上还应对教材在如下几方面进行评价:
(一)教材内容的深度与广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富有启发性,利于能力培养。
(二)教材内容的科学性:理论论述科学、准确,与实际联系紧密。
(三)教材的先进性:及时、准确地反映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与文化成果。
(四)教材内容的表达水平: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与图表科学、严谨、规范。文字流畅、生动、可读性强,适合学生的阅读水平。
(五)教材印刷装订质量及教材价格。
评估结果可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各教学单位应尽可能使用达到优良档次以上的教材。
第七章 支持保障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设立高水平教材建设专项经费。
第二十六条 教材建设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的经费预算。
第二十七条 教材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规划教材的编写、境外教材的引进经费;部分规划教材的出版补贴;国家规划教材的经费配套及优秀教材(讲义)的奖励经费;开展教材研究的活动经费。
第二十八条 教材建设经费专款专用,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并定期向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二十九条 把教材建设作为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纳入“双一流”建设和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体系。
第三十条 建立优秀教材编写激励保障机制,着力打造精品教材。教材编审工作纳入所在单位工作量考核,作为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落实国家和省级教材奖励制度,加大对优秀教材的支持。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教育本科教材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材规划与建设管理办法》(广师大〔2019〕639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施行相关制度与本办法中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