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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关于鼓励应届毕业生考研的若干规定
 

为鼓励我校应届毕业生考研,提高我校的考研录取率,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允许参加考研的学生在考研前的一个月内凭准考证申请免听本学期的课程,以便集中精力复习备考。

二、参加考研的学生在考研的学期(毕业班的第七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可申请缓考,于第八学期开学初参加考试。申请缓考必须凭准考证在期末考试开考两周前办理缓考手续,并在考研成绩单出来后向教务处提供考研成绩单复印件。

三、学校在第七学期为有意考研的学生举办英语、政治、高等数学等考研基础课考前辅导专题讲座,同时要求各学院为考研学生安排专业课复习备考指导教师。

四、学校在第七学期为考研学生提供复习备考专用课室。

五、对在组织考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院,学校将给予奖励。奖励办法:(1)对当年应届毕业生考研录取率≥2%的学院,学校将从教学工作优秀专项奖励经费中奖励其5000元;(2)在2%的考研录取率基础上,每增加1个百分点,增加奖金5000元。若应届毕业生人数少于150人,则奖金封顶为20000元。

七、对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每人500元的奖励。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之前发布施行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原《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鼓励应届毕业生考研的若干规定(暂行)》(广师院〔2012〕22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