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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班风学风建设和班级管理的重要力量,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组织者和实施者,班主任在践行以生为本、服务学生以及维护校园稳定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学校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班主任工作,促进全员育人。

第三条 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班主任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人事处负责协调落实班主任的职称评审、工作量、薪酬发放等相关政策;学生工作部负责业务指导和考核;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本单位班主任的选聘、培养、管理和考核。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第四条 班主任工作的要求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始终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班主任的主要岗位职责,要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接领导下,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班风学风建设、意识形态与安全稳定、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在重大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和执行学校的决定,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的教育学习,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学期参加班级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定期深入学生当中,每月深入学生宿舍不少于1次,深入课堂不少于1次,每学期深入班级重大活动(如升旗仪式、先进班集体评选、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各类活动)不少于1次。

2.全面了解所带班级的学生情况。上岗一学期内应熟悉所负责班级全体学生的家庭情况、性格特长和思想动态等基本情况;每学年应与所负责的每位学生开展“一对一”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对纪律懒散、学业困难、心理障碍、就业困难和家庭经济困难等重点关注学生,每月开展“一对一”谈话不少于1次。

3.深入宿舍、课堂以及找学生谈话要有详细记录,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日志》,对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学院汇报。

4.开展法纪和校纪校规教育,规范学生行为,引导教育学生做文明守纪的大学生,努力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和校园安全。

5.一年级班主任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引导和帮助新生识读大学、适应大学、融入大学。

6.毕业班班主任要做好毕业生的就业观教育工作,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到现代农业、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就业创业;积极引导毕业生入伍参军,鼓励优秀大学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

(二)班风和学风建设

1.积极开展各种有利于班风学风建设的活动,让学生增进了解、促进团结、相互关心、凝聚力量,努力推动班风和学风建设。

2.指导班级做好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工作,引导班级培育班级目标、班级理念和班级精神。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和激励工作,每月组织召开班干部会议不少于1次。抓好班风班纪,帮助班级增强凝聚力,形成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的班风班貌,每学年指导、组织班级开展社会实践或文体活动不少于1次。

3.掌握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计划,积极开展专业思想和学习方法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增强学生的专业认同和学习热情,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学习中的不良倾向;鼓励学生继续深造。

4.开展学业辅导、学业预警和学业帮扶工作。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学习方法指导、经验交流的主题班会,加强与辅导员联络沟通,共同帮助学习态度不端正和学业困难的学生改善学习状况。

5.通过主题班会和第二课堂等形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学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遵守课堂、考试和学术纪律。

6.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术创新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和课题研究,营造浓厚的学术研究氛围。教育引导学生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三)意识形态与安全稳定工作

1.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工作,防止财物损失、人身伤害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2.熟悉各类学生危机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流程,能在发生学生危机事件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协助做好后续危机处置工作。

3.做好网络舆情引导与管理。通过微博、微信、QQ等网络平台,围绕党和国家重要事件和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校重要政策和发展等方面,主动发布文章,评论等网络信息,积极正面引导网络舆论。

4.密切关注学生的网络动态,及时掌握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与辅导员共同处理网络舆情事件。

(四)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深入学生,对学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反映,并尽力协助解决。

2、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

3、协助辅导员做好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

4、一年级班主任要协助做好新生接待、军训和新生入学教育等有关工作。

5、毕业班班主任要努力拓展就业市场,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为毕业生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就业信息,同时做好学生毕业鉴定、毕业派遣和文明离校等工作。

6、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班主任工作。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六条 班主任应从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中选聘(含人事代理制),新入职专任教师原则上均需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原则上不担任班主任。尤其鼓励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珠江学者、达之领军学者,达之学者,达之青年学者,优秀博士等知名教授和中青年教师参与。

第七条 班主任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精,奉献精神强,作风纪律严,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为人师表,坚持以学生为本,有奉献精神,关心学生,乐意为学生服务,能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三)具备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四)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第八条 班主任的岗位设置及选聘

(一)原则上所有班级都要配备班主任。

(二)原则上每人只能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特殊情况下,每人最多担任两个班的班主任。

(三)班主任实行聘任制。按照坚持标准、择优任用的原则,由学院按岗位需要在本院或跨院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择优选聘并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四)较好地履行班主任职责,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五)对确有工作需要但无故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者,视同拒绝承担教学任务处理,并记录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考核与激励

第九条 班主任考核在学生工作部的指导下,由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的实际,制订相应的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说明其要求如下:

(一)班主任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在聘期期满前1个月进行。

(二)主要是根据本办法第二章“要求与职业”的精神,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由个人自评、学生评议和学院评价等部分组成。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等级名额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总人数的25%。

(三)考核总分为满100分。其中,学生评价占60%,参与评价学生人数需达到所带班级学生人数2/3以上;学院考评占40%,最后将这两方面考核结果按比例折算汇总,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采用四舍五入。

第十二条 班主任考核要求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学院应及时将优秀班主任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以及各班主任的考核登记表报送学生工作部,由教师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学校党委批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三条 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班主任,由学校授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优秀班主任”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1000元。

第五章 待遇

第十四条 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行政晋级、提薪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和表现优秀的班主任要给予不同程度的倾斜。

第十五条 班主任认真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完成学校和各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经考核合格者,发给相应的薪酬,每年每班津贴1200元,以后随学校薪酬分配额度的增长作相应增加。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班主任薪酬及奖金支出纳入学校薪酬分配方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师工作部和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