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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青年英才(科研)” 选拔与培养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可持续发展,培养造就一批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坚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服务留人、待遇留人”原则,对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予以倾斜支持。选拔培养“青年英才(科研)”是学校建立并完善不同层次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章 选拔条件

第三条 “青年英才(科研)”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 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二)近5年业绩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项:

1.在本学科的A类以上期刊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者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不少于3件;或者调研报告被厅级或厅级以上政府采纳。

2.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少于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

3.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实到研究经费200万元(自然科学);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实到研究经费50万元(人文社科)。

4.是厅级以上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智库、决策基地、科研创新团队的第一负责人。

5.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

第四条 近5年入选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珠江学者的教师可直接认定为“青年英才(科研)”。

第五条 入选“青年英才(教学)”者,可申评“青年英才(科研)”

第三章 培养期限及工作任务

第六条 “青年英才(科研)”培养期为4年。

第七条 “青年英才(科研)”在培养期间须完成以下科研任务中的任意2项:

1.以独撰或第一作者身份在A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者取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不少于2件;或者调研报告被厅级或厅级以上政府采纳。成果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聘期内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

3. 聘期内主持横向课题累计实到研究经费:自然科学16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40万元以上。

4 作为方向负责人成功申报一个学位点、或者省级重点学科。

5.作为第一负责人成功申报省级以上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智库、决策基地、科研创新团队。

6.聘期内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排名第一。

第四章 选拔程序

第八条 “青年英才(科研)”每年选拔一次,每年名额不超10名。选拔当年9月份,申请人根据“青年英才(科研)”选拔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青年英才(科研)”选拔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提供近五年来教学、科研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及今后四年的教学科研计划,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选拔条件,并签署意见后报送人事处。

第九条 人事处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第五章 培养措施

第十条 对入选“青年英才(科研)”的教师的培养和管理由学校及各教学单位共同负责。入选教师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合同,明确具体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主要包括培养期内的教学、科研等工作目标。培养计划由入选教师本人、指导教师和所在单位共同协商拟订,再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对于入选教师,学校在人才项目推荐、国内外学术交流、业务进修等方面优先安排,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 为帮助“青年英才(科研)”解决日常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学校开展行政部门负责人与“青年英才(科研)”“结对服务工程”,即由每个行政部门负责人结对一名或多名“青年英才(科研)”进行一对一重点服务,为他们构建潜心教学科研工作的良好条件与环境。

第十三条 学校对入选“青年英才(科研)”者发放学术补贴,每月补贴5000元。具体发放管理参照第六章“考核管理”第十六条。

第十四条 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其他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培养对象入选学校“青年英才(科研)”者,在培养期重叠期间按就高原则享受一项学术补贴,学校不重叠发放其他培养项目的学术补贴。

第六章 考核管理

第十五条 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为期中考核和期满考核,培养期为4年,培养满2年进行期中考核,满4年进行期满考核。期中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养期内师德表现、教学科研、学术成果等情况。

期中考核主要侧重师德表现和教学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师德表现良好,按培养合同内容正常开展教学科研工作为合格;若有师德不端、学术不端、没有按计划开展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存在违纪、违法等行为之一的为不合格。

期满考核主要参照第三章工作任务要求进行。能完成培养期任务要求者为合格,业绩成果特别突出者为优秀;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要求者为不合格。

(三)程序和组织

1.期中考核:培养对象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青年英才(科研)”培养期中总结表》;期满考核:培养对象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青年英才(科研)”培养期满总结表》。

2.总结表上交人事处。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等部门对有关内容核实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定考核结果和等次。

第十六条 培养期前两年学术补贴全额发放,期中考核不合格者停发。期中考核合格者后两年学术补贴每月按60%预发,期满考核合格者补发40%余额部分。

第十七条 期满考核“优秀”等次的评定办法和奖励办法,以及培养期间成功入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关于本办法中有关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学校科研处颁布的认定办法为依据。

第十九条 “青年英才(科研)”在培养期内或期满一年内要求调离学校,应退回学校为其支付的培养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现有培养对象期满后自行废止。原《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青年英才(科研)”选拔与培养办法(试行)》(广师院〔2016〕58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科研处和教务处共同解释。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青年英才(科研)”选拔推荐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青年英才(科研)”培养期中总结表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青年英才(科研)”培养期满总结表

附件1: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青年英才(科研)”选拔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现专业技术资格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来校时间


现任行政职务


从事专业


所在单位


所属学科


近五年来教学工作情况(教学型需详细填写)

起止时间

讲授课程名称

学生人数

总学时数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数






近五年来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利、调研报告)

序号

题 目

作者

名次

发表

年月

刊物名称

(刊号)

刊物主办单位

备 注








近五年来公开出版的主要著作(教材)

序号

书名(书号)

作者

名次

出版

年月

完成章节字数(万)

出版单位







近五年来主要科研(教研)课题情况

项目名称

本人所

起作用

已到位

经费(万元)

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来源

下达单位、时间







近五年来获奖情况

时间

项目

授奖部门

获奖名称和等级

本人排名






所在单位推荐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科研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人事

处意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要用A3纸提交(把两页A4纸并在一起复印成A3)。

附件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青年英才(科研)”培养期中总结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行政职务


最高学历


学位


职称


来校时间


所学专业


所在单位


所属学科


本人

期中

小结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人事处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青年英才(科研)培养期满总结表

( 年月- 年 月)

所 在 单 位

姓 名

所 在 专 业

所 在 学 科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制---

本人总结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培养期间国 内 外 进 修 情 况


培养期间参加学科建设情况


培养期间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情况


培养期间教学工作情况(教学型填写)

课程类别

何年何月至

何年何月

讲授课程名称

学生

人数

周学

时数

总学

时数













四年培养期教学总学时: 年均学时数:

培养期间撰写的主要论文、著作、科研课题或专题技术(调研)分析报告

一、培养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

序号

题 目

作者

名次

发表

年月

刊物名称(刊号)

刊物主办单位







二、培养期间公开出版的著作

序号

书名(书号)

作者

名次

出版

年月

完成章节字数(万)

出版单位







三、培养期间专项技术(调研)分析报告

题 目

何时解决何技术(专业)问题及效果

撰写时间(年月)




四、培养期间主要科研(教研)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本人所

起作用

已到位

经费(万元)

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来源

下达单位、时间







五、培养期间获奖情况

时间

项 目

授奖部门

获奖名称和等级

本人排名






所在单位评价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科研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人事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术委员会考核评定结果

主任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