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关于硕士研究生外语学习和考试的规定
(文号:广师大〔2019〕698号,施行时间:2019年12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家教委《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第一外语)教学大纲》(教研办〔1992〕22号)文件,以下简称《大纲》)对非外语专业研究生外语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我校研究生外国语学位课程的教学与考核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研究生入学考试(即初试)的外国语语种(含外语专业的第二外语)将被认定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必修的外国语课程语种。
学时与学分。学术学位研究生授课时间为1学年,安排在第1学年的2个学期进行授课,课堂授课学时为64学时,共计4学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时间为1学期,安排在第1学年的第1学期进行授课,按1学分/16学时,共计2-3学分。
研究生外国语学位公共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授课。授课内容主要以提高研究生英语的听、说、读等应用能力为主,考核采取平时成绩和期末口语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免修免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硕士研究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基础英语可以免修免考。免修免考人数原则上占本年级总人数的10%。
(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且成绩在500分(含)以上,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60分以上,或雅思(IELTS)考试成绩6.5分以上,或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2000分(新题型1300分)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550分(新题型85分)以上者;
(二)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学士学位者;
(三)在国内高校获得全日制英语专业本科学位,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获得良好及以上等级,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者;
(四)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具有相当水平的英语专业证书持有者。具体标准如下(成绩2年内有效):
英语专业TEM4级80分(100分);
英语专业TEM8级60分(100分)。
达到以上标准的研究生可在读书期间提交相关证明,经审核认定后,其第一外国语成绩按“优秀”(85分)登记在册。
符合免修免考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可按如下程序向研究生处培养科提出免修免考申请:
(一)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申请时携相关带证书、成绩单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到研究生处培养科办理有关手续。
(二)研究生处根据免修免考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做出是否同意免修免考的决定。
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外国语学习和考试的规定》(广师院〔2016〕439号)同时废止。